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南京讨债公司​法律追讨债务的方法都有哪些?​

2015/12/22 17:00:18      点击:

南京讨债公司法律追讨债务的方法都有哪些?

  一、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最重要的是要赋予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还款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二、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物,以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其债权避免“法律白条”的发生。如果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法院就会马上冻结被保全方的资产,如银行存款、到期债权、机器设备等直到诉讼程序终止。诉讼期间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如果在此期间失去大量的流动资金,对于一个企业是非常致命的。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基本户上,基本上都没有钱,所以当事人要多收集对方到期债权的材料。一般来说如果顺利查封、冻结被保全人的财物的话,被保全的当事人为了尽量减少损失会尽快协商还款,因为即使官司打下去结果也不会两样。而这样做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合法权益的维护就有了很好的保障。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明确有效的证据,还要求有对方财产的相关线索材料,申请人还必须提供担保和负担保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