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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介入帮业委会讨债--物业退出拖欠8000元停车费

2015/8/31 21:14:41      点击:

公益律师介入帮业委会讨债--物业退出拖欠8000元停车费    

    “5月底物业就退出了,但8000元的停车费提成却一直没给。”昨日,武昌南湖街宁静苑小区业委会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要 “讨债”,在律师介入下,该物业公司已同意尽快支付。

    宁静苑是南湖片区一老旧小区,1995年就入住,目前有1088户业主,物业费长年维持在0.3-0.5元/平方米。今年3月31日,在宁静苑服务6年的武汉广达物业合同到期,经双方同意,合同延期2个月。可就是因为延期2个月的停车费提成,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却迟迟谈不拢。
    业委会成员孙女士说,在物业服务的前五年,门面收入、广告费全部给物业公司,物业每年给业委会4万元作为办公费用。因去年物业停车费涨价,他们和物业约定,物业要把停车费20%拿出来给业委会。
    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提供的车辆数目只有100多辆,业委会则认为有200多辆,为此,业委会成员花了8个晚上,每晚守在小区门口统计业主车辆。对于从停车费涨价时到今年3月的停车费,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履行,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给业委会5万元。
    为延期2个月的停车费提成,今年5月29日,社区又组织物业和业委会协商。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上,记者看到,物业公司支付业委会停车费8000元,用于小区大修,并将部分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赠予业委会,作为物业服务使用。
    “小区正在换届选举第三届业委会,拿到这笔欠款,工作才能圆满收官。”业委会孙女士说,签订协议后,物业称要给公司报批,就把盖有业委会印章的两份协议全部拿走,再也没有给他们,多次催讨也毫无进展。
    武汉广达物业公司刘经理表示,确实把协议拿回公司没有归还业委会,迟迟不给8000元是有原因的:业委会里还有成员拖欠物业费,还代收了其他业主物业费没有归还,只要业委会把这些账都结了,立马把8000元给业委会。
    刘经理说,小区是2000年前建设,没有公共维修基金,但近年来,小区建筑老化严重,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维修,加上物业费太低,维持收支平衡很难,“6年来,小区业主还拖欠几十万物业费没交。”
    业委会成员孙女士则称,部分成员拖欠物业费都是有原因的,因物业管理不善,摩托车被盗、房屋漏水等问题频发。“成员里拖欠的物业费不足千元,2个月来,一直要求缴纳物业费,却遭到物业拒绝。”
    公益律师、北京(武汉)盈科事务所律师廖昌文认为,业委会成员拖欠物业费和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提成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廖律师表示,既然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物业公司不能以业委会成员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支付。小区业主应及时缴纳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也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正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