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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债公司:欠条的被有效期是多久

2015/11/18 14:24:23      点击:

南京要债公司:欠条的被有效期是多久

      张先生身上有一张数十万的欠条,南京要债公司是在前年的时候一个生意伙伴开给张先生的,但是那个生意伙伴现在拒绝承认这张欠条的效力,称已经给了张先生相应的款项,并不存在借款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先生只有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距离欠条的有效期已经在2年上下,是否还具有诉讼效力呢,如果不具有诉讼效力的话,则张先生更多地要采用其它非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界定,也就是分为注明了还款日期和未注明还款日期两种,分别有各自不同的诉讼时效。
      1、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从还款日期到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而从第二天开始共2年的时间内为诉讼有效期。如果超过2年后,欠条的法律效力受到影响,虽然也有可能进行法庭诉讼,但欠条作为诉讼证据的效果将受到影响。
      2、如果未在欠条上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该借款合同属于不明确期限的合同,债权人有权利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但是需要给债务人必要而合理的准备时间。根据这样的规定,也就出现了不同的情况,但是其诉讼时效也均为2年,只是各自计算的起点时间有不同。
      如果债权人在主张自己债务权利,并且给予债务人适当的期限后,债务人表示立即还款但是实际上并未有履行义务,则计算时间的起点应该从债权人催收债务当日计算起。而如果双方就债务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且确定了一个明确的还款期限,则将在确定的还款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其它情况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其均为未明确预定还款日期的,各自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如下。
      1、债权人向债务人申请了一次权利,债务人表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的,甚至否定债权关系的存在,那么也就是从债务人否定债权关系当日起计算,而不管其双方在前面是否约定期限上的宽限。
      2、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申请权利,而债务人并未明确拒绝,但是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宽限期,则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起点应该是宽限期满后的次日,从次日开始起计算为期2年的诉讼时效。
      同时,对于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其最长诉讼时效将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后的欠条其法律效力将受到较大影响,法律也将不会保护其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