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追讨解析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2023/10/19 21:17:20 点击:
破产债权按债权的产生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无财产担保债权。
2、担保差额债权。
3、代保债权。
4、放弃优先债权。
5、附有期限但破产宣告日尚未到期的债权。
6、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的未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部分,应视为破产债权处理。
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8、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9、经和解减免延缓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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